感谢您选择致远云应用中心!本协议是您与致远公司之间关于云中心会员服务所订立的协议。在开通VIP会员之前,请您务必先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若您选择开通VIP会员则意味着您同意遵守本协议下全部规定,并完全服从于云应用中心的统一管理。

 

第一章 协议说明

 

第1条 云应用中心是致远为用户提供的应用交易和分享平台,是供致远产业链伙伴在线分享企业应用的开放平台。

 

第2条 上文中的“您”/“用户”,是指开通VIP会员的用户(以下统称“会员”),会员与其他注册用户、浏览用户均为云应用中心的用户,所以应同时遵守云应用中心协议

 

第3条 云应用中心的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均属致远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第4条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属致远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 会员服务资费

 

第5条  开通VIP会员以收费方式提供,费用以人民币计费,支付渠道包括目前已开通的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以及未来可能增加的其他支付渠道,开通VIP会员具体费用以云应用中心显示价格为准。

 

第6条 云应用中心有权提高开通会员的资费以及修改会员政策,在服务期限内的会员不再额外收取费用,下一次续费时以届时云应用中心显示的价格为准。

 

第三章 会员的开通、中止、终止与转让

 

第7条 用户完成开通VIP会员费用的支付后即获得会员资格,会员期限自开通之日起算,开通即代表您同意遵守本协议以及云应用中心协议

 

第8条 云应用中心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云应用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由于云应用中心的调整导致信息丢失和/或其他结果的,云应用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9条 会员在会员期限届满之日仍未进行续费的,自次日起云应用中心将终止向您提供会员服务。

 

第10条 若您已获取会员权限,但是不同意届时云应用中心制定(修改)并公布的会员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会员价格),云应用中心有权不予退还您已支付的会员服务费用。

 

第11条 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售、租赁云应用中心账号和商品给他人以从中获利,一经发现,云应用中心有权立即封禁该账号,视情节严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用户行为

 

第12条 若会员出现以下行为,云应用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且视情节严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详情请参照云应用中心协议第7至24条。

 

第五章 隐私政策

 

第13条  云应用中心不收集有关会员的任何特定信息,并且会员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国家机关依法查询除外,用户的个人设置公开除外。

 

第14条  在不透露会员隐私数据的前提下,云应用中心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布、分析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者访问量、访问时段、用户偏好等用户数据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15条 所有用户发表的应用及内容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与致远软件有限公司无关。

 

第16条 云应用中心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以及互联网及自身业务的发展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包括云应用中心协议在内的云应用中心帮助的相关条款。云应用中心保留随时修改云应用中心协议在内的帮助条款的权利。

 

第17条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由当地法院处理。

 

第18条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本协议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19条 用户对会员服务之任何部分或本协议的任何部分之意见及建议可通过客户服务部门与云应用中心联系。